“原以為把錢轉到親戚名下就查不到了,現在才知道躲得過一時,躲不過法律制裁。”10月29日,臨泉法院集中審理3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32名被拘傳的被執行人現場旁聽,其中13人當庭主動履行還款義務,金額達33.5萬元。 此前,阜陽中院、檢察院、公安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采取“公訴+自訴”雙軌模式,重點打擊“轉移財產、隱匿收入、虛假還債”等逃避執行行為。 警惕這三種“躲債套路” 孫某身負多筆債務,在法院判決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反而將135萬元賣房款轉給親戚代收;后又將到賬的41萬元拆遷款交由女兒“保管”——兩筆款項均未用于償還債務。法院通過追蹤資金流向查明全部事實,孫某最終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牛某拖欠李某91萬元借款,表面聲稱“沒錢”,私下卻與公司串通,將月入過萬的工資全部轉入妻子賬戶。因公訴程序啟動條件不足,法院指導李某提起刑事自訴。面對完整的銀行流水證據,牛某無法抵賴,當庭認罪,其妻子隨即代為償還部分欠款,并就剩余款項制定還款計劃。 李某二欠郭某60余萬元,辯稱自己“身無分文”,但法院查明他對外享有90萬元債權卻故意不主張。更為惡劣的是,李某二還與其債權人合謀偽造“和解協議”和“收條”,制造債務已清的假象。法院經深入調查識破騙局,李某二最終當庭還款2萬元,并同意以房抵債。 為群眾依法維權撐腰 “專項行動不僅是為了震懾被執行人,更是為人民群眾依法維權撐腰。”阜陽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若遇到債務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并存在轉移財產、隱匿收入等行為,除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外,還可依法提起刑事自訴,正如前述案例中的李某、郭某一樣,通過法律途徑迫使“老賴”履行義務。 目前,全市專項行動已全面展開。法院正告所有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才是唯一出路,切勿心存僥幸、耍小聰明;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面對債務糾紛不必畏懼,法律必將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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