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潁泉區人民法院伍明法庭成功調解一起糾紛,實現了案結事了。 此前,劉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在縣道上行駛,被同向行駛的彭某撞倒,造成了劉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彭某負事故主要責任。 事后,雙方因賠償問題引發糾紛,劉某訴至法院,請求彭某賠償。 近日,潁泉法院伍明法庭對此案進行審理,雙方對劉某的傷殘等級認定及賠償數額各持己見,都不愿作出退讓。 法官先傾聽雙方當事人陳述,再從“情、理、法”的角度對雙方進行了調解。 最終,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彭某當場賠償了劉某各項損失,雙方握手言和。該案調解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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