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趨激烈的競爭中,寬松的法治營商環境,不僅是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務,也是一個地方的競爭軟實力。說白了,營商環境也是競爭力。 上述《十條措施》在進一步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上下了實招。比如,加強涉企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這一條措施,讓企業有了一種“松綁”的感覺。法治是服務,也是法治護航。良好的營商環境,就是將《十條措施》精準落到實處。只要企業“唱什么”不偏離方向,法律就應該提供保障,不允許有人干擾“怎么唱”。這是法律的溫度,也是實實在在的服務。執法部門要認識到,保障企業“怎么唱”不受干擾是服務,而且是暖心服務,也是營造寬松營商環境的務實之舉。《十條措施》是人性化法治的體現,也是為企業高質量發展解除行政執法上的后顧之憂。 企業渴望寬松營商環境,更渴望法治營商環境寬松。好的法治環境要有溫度,讓人和企業能感受到法治的尊嚴、公平以及法治要打擊和保護的對象。法治的溫度,可以使法治更加精準、更有威懾力,也讓人更信服、更佩服、更放心。融化堅冰的不是利器,而是春風,是溫度。法律需要打擊的對象是壞人、有罪之人,而法治卻需要所有涉法部門在“治”上做文章。沒有寬松的法治環境,難以讓企業安心生產經營。 良好的法治環境,讓企業體驗到便捷,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執法尺度。對于企業來講,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是法治的溫度,也是法律的保護。比如《十條措施》明確,在政務服務領域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的原則,推動、指導各行政管理領域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辦事創業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的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這不僅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也將激發市場主體發展的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優化法治維權服務機制,是營商環境中很重要的一條,也備受關注。營商環境對于企業來說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情,關系到企業能不能留下來,能不能擴大發展,能不能高質量發展。而法治維權服務機制,則是“安企”的定心丸。當企業吃下“定心丸”后,才會將全部身心都用到企業擴大生產上、高質量發展上。 法治營商環境這張“名片”好不好,企業最有發言權,企業說好才是真的好。讓企業說話,執法部門才不敢懈怠,不敢只是“說在嘴上”。這不僅事關企業發展,也事關一個地方的經濟,一個地方的發展前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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