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此案備受關注,毫不夸張。對于此案的判決,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是業主對維護其小區合法收益權的再次認知??梢哉f,該判決為公眾上了一堂維權法律課——小區業主公共收益豈能侵占?! 長期以來,有些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種種原因不時產生矛盾,甚至引發一系列過激行為。例如,在小區公共停車位的劃定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屬于個人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個別物業公司認為“我的地盤我做主”,根本不通知業主,或者是貼一份所謂的公告了事,任意把本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地方畫上停車位,收取費用,結果引發很多業主的不滿,造成緊張的關系。 這一案例告訴我們,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占時,廣大業主要大膽地說“不”,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相較于物業公司來說,個體業主是弱勢群體,明知自己的權益被侵占了,也會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愿去維權,甚至考慮到維護與物業的良好關系而忍氣吞聲,保持沉默。此次案件由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依法維權,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業主個體聯合成業委會,依靠集體的力量維護權益,正是向非法侵權說不的很好示范。 規范物業公司的行為,對構建和諧的業主物業關系至關重要。現實生活中,有些物業公司認真負責,服務熱情周到,大部分業主也積極配合,與物業公司相處融洽。但毋庸諱言,也有個別業主素質有待提高。例如,私占小區綠地建私家停車位,破壞綠化種自家菜,無任何理由拒不交物業費等,這也為改善關系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诖?,作為物業公司,要合法合規做好服務,業主個人也要提高個人素質。從長遠看,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營造更加和諧的生活居住環境。 總之,該案給物業公司提了個醒,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服務和被服務關系。淡化服務理念,打政策擦邊球,揣著明白裝糊涂,甚至明目張膽地侵占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是不會長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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