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召開新聞通氣會 新聞通氣會現場 2月22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就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內容及公眾關心的問題進行解讀。 記者從通氣會上獲悉,《條例》所稱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電動自行車的登記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且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當場登記并免費發放電動自行車號牌。對此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發放臨時通行牌照,實行過渡期,期限自《條例》施行之日起3年,過渡期內允許上路行駛。屬于電動摩托車的,需按照程序申領機動車號牌,購買保險,且駕駛人需取得相應駕駛證。 通氣會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也分別就電動自行車整治情況以及接下來如何貫徹落實《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予以回應。 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對全市范圍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開展了全面摸排檢查,重點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以及無照經營、銷售“三無”產品等違法行為。同時,聯合公安、經信、城管等部門開展集中執法,嚴厲打擊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574人次,檢查電動車生產、經營單位1242家。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將電動自行車列入監督抽查計劃,防范安全質量風險,目前全市共抽檢電動車132批次,合格121批次;充電器、蓄電池及配件54批次,均為合格,對不合格產品已及時處置。 市城管執法局將積極推動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共享單車監督考核細則,加大監督考核力度,不斷規范企業運營行為,提高企業服務質量,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努力實現城市承載力、群眾便捷度和企業服務能力的高度契合。 同時,市城管執法部門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建立信息溝通平臺,形成溝通協調機制,按照職責分工,積極貫徹落實《條例》有關內容,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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