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通常涉及多方利益,情況錯綜復雜。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此類糾紛案件,目前,原告已成功收到案款。 這起糾紛要追溯到2018年。當時,儲某承接了被告某公司一項目工程。工程竣工后,雙方在工程款結算方式和數額上產生分歧。儲某多次催要款項無果,無奈之下于去年10月訴至潁東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為查明案件事實,明確法律責任,法官全面梳理了有關證據,組織進行了工程造價鑒定,并進行實地勘驗,最終認定儲某有權主張工程款,且受爭議的鑒定范圍以外的工程增項應計入總造價。經審理,潁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支付相應工程款及利息。判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訴。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后維持了原判。 判決生效后,潁東法院法官持續跟進案件后續進展,督促被告及時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目前,被告按時支付了款項,法院第一時間將案款發放至原告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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