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陽市氣象災害防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1月21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辦法》起草意義、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等作簡要介紹。 近年來,我市暴雨洪澇、高溫干旱、雨雪冰凍等氣象災害多發頻發,對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不利影響?!掇k法》的出臺,著眼于解決我市氣象災害防御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如氣象探測設施建設缺乏統籌規劃,氣象災害信息共享不暢,氣象服務與農業生產高質量發展要求存在差距,暴雨、雨雪冰凍等氣象災害應對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 《辦法》共30條,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突出本地特色進行制度設計,重點規定政府職責、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制度、探測基礎設施建設與氣象服務、本地易發災害應對、大型群眾性活動氣象安全保障等內容。 市氣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對上位法進行了細化補充,有效填補我市氣象立法的空白。《辦法》有以下特色和亮點:理順氣象災害防御體制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職責;完善氣象災害防御重要制度,規定市、縣政府應當每五年開展一次氣象災害普查,每五年組織制定或者修訂一次城市暴雨強度公式,強化暴雨、洪澇災害的預防,氣象主管機構、應急管理、商務、城鄉建設、教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安全管理;建立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制度,規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行業類型、劃定范圍、確定程序,強調重點單位名錄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更新一次,規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檢查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保障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有效接收和傳播等直接責任;重點規范農業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預防、監測、信息傳播等基礎設施和抗旱、排澇工程建設,實施農村雷電災害治理工程,明確鄉鎮政府因農業生產需要可以申請建設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加大重點區域、關鍵農時和生態系統保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力度,不斷提高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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