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安置房分配管理,保障國有土地上被征收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建立健全安置房管理機制,日前,市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阜陽市國有土地上安置房分配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對安置房的分配、管理予以規范,嚴禁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安置房私下交易。 《辦法》規定,安置房分配流程分為登記、復核、公示選房、結算領取鑰匙、辦證等七個環節。在規定選房時間內,被征收人主動放棄安置或超過規定時間未選擇安置房的,按照選房序號順延進行選房。 在安置房管理方面,嚴禁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安置房私下交易,房屋征收等部門不得為安置房私下違規交易提供中介服務及相關證明等材料;縣(市)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三區房屋征收部門或其委托的住保部門牽頭,物業公司配合對安置區剩余房源定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入戶檢查,確保房源清潔、安全、空置狀態。 《辦法》自2024年10月24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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