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結冰致路人摔傷;大棚被雪壓倒…… 前幾天,我市降了一場大雪,如今冰雪還尚未全部融化。冰雪天氣里,一不小心可能就會出現滑倒等意外。意外發生后,誰來擔責?近日,我市法院審理了兩起相關案件,一起來看看。 因地面結冰滑倒,獲賠2.4萬余元 家住潁上縣的紀某某,在兩年前一次大雪中,不幸受了傷,罪魁禍首竟是空調外機排水結冰所致。 當時,天降小雪,氣溫較低。紀某某騎兩輪電動車出門,沒曾想,地上一灘薄冰讓她摔倒在地。經查,該處出現的積水是潁上縣某公司多臺空調外機排放滴水所致。由于該單位未設置下水設施,導致空調運行時外機水滴到路面,在寒冷天氣路面出現結冰。 住院治療15天后,紀某某做了傷情鑒定,并將潁上縣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萬余元。 潁上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權利。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潁上縣某公司在空調使用過程中,應該能預見到空調排水到路面,會導致道路濕滑、結冰,但未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后果的發生,未盡到管理義務,存在過錯。道路結冰濕滑是導致原告紀某某摔傷的原因之一,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潁上縣某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原告紀某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駕駛電動車應妥當控制車速、注意自身安全。她沒有注意到周圍環境,對損害后果的發生也有一定過失。 綜合案情,潁上法院酌定被告承擔60%的損害賠償責任,原告擔責40%,判決被告賠償原告2.4萬余元。 大棚倒塌,被判自負85%的責任 從事農業種植的蔣某某,也因為一場大雪損失慘重。2018年冬天,降雪導致他的大棚倒塌,經評估,損失為12萬余元。 為蔣某某安裝、搭建大棚的朱某某,原本從事建材銷售,為了擴大經營,開始干起大棚搭建的活,誰知一場大雪,讓大棚一夜之間倒塌。 蔣某某認為,朱某某的大棚質量和搭建工藝不合格,所以要承擔損失。朱某某卻認為,導致大棚倒塌的是大雪天氣,與他沒有關系,拒絕賠償。雙方溝通不成,鬧上了臨泉法院。 臨泉法院一審審理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做、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原告和被告之間已形成了事實上的承攬合同關系。 被告朱某某本應當預見降大雪的自然現象,其有義務告知原告該鋼結構的大棚承重限度,如果超過承重限度會導致大棚垮塌的后果。但是大棚交付時,朱某某并沒有將該情況明確告知,導致大雪壓垮該鋼結構大棚,所以被告存在未盡說明和提醒應注意的義務,其本身有過錯。 對于原告來說,應該能考慮到大量積雪有壓垮大棚的危險,仍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大棚能夠承受該重量,卻未主動清理積雪,減輕大棚的壓力,避免此損害的發生,導致大雪將大棚壓垮,其本身也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所以大棚的倒塌,雙方均存在一定的過錯。臨泉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朱某某承擔15%的責任,賠償原告蔣某某1.8萬余元。 一審后,朱某某不服判決,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市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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