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臨泉縣公安局關廟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他駕駛車輛路過河坡村時后視鏡被對面駛來的一輛車剮蹭損壞,但對方未下車查看直接駕車走了。他調頭追上那輛車后,兩人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執,他遂報警求助。 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對雙方駕駛人進行情況核實。過程中,民警發現報警人李某口中有酒精氣味,涉嫌飲酒駕駛。但李某堅稱自己中午沒有飲酒,只是多吃了幾個蛋黃派和檳榔。為進一步核實情況,民警將李某帶至臨泉交警大隊姚集中隊檢測。眼看躲不過去,李某才承認他確實喝了酒。原來,李某早上從外地乘車回臨泉前,與朋友吃飯時喝了點酒,僥幸地認為幾個小時后體內酒精分解了,不會查出酒駕。 后經呼吸檢測,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目前,李某被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對于李某報警的剮蹭事故,交警部門在調查取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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