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陽市教育局、阜陽市發展改革委、阜陽市財政局印發《關于規范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學(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明確相關退費事項。 關于中小學住宿費,《通知》明確,對已收取的住宿費,因疫情防控期間未到校住宿的,應在學期末及時結算,退還剩余住宿費。具體退費辦法為: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計退,一學期按5個月計算,一個月按30天計算。累計未住宿天數每達30天,退還1個月住宿費;不足15天(含15天),退還半個月住宿費;超過15天不足30天,退還1個月住宿費。 關于幼兒園保教費,《通知》明確,因疫情防控停園,已收取保教費的,按照幼兒實際在園天數,在學期末完成結算和退費。具體退費金額按保教費日均收費標準(一學期按5個月計算,一個月按30天計算)和停園天數計算,停園天數以自教育主管部門通知停園日至批準開園前1日。 關于中小學課后延時服務費,《通知》明確,對已收取的課后延時服務費,因疫情停課的,應在學期末及時結算,按未參加課后服務的實際天數,據實退還所繳費用(每學期按100天計算)。 另外,《通知》要求,學校要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牌),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教育、價格、財政等部門將按照屬地原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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