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我裝修房子時將屋內的木工全部承包給一個熟人,但干活的是另外一個人,請問這樣的工作可以交給其他人完成嗎? 安徽金睿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彬:王先生委托的裝修,在法律上叫承攬。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條規定:“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條規定:“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王先生將木工活承包給熟人,木工活就是主要工作,因此未經同意不得交由第三人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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