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于盜竊行為深惡痛絕,防范意識也在增強。但小偷的伎倆多種多樣,總是讓人防不勝防。法院近期宣判了幾起盜竊案,盜竊手法有些特別,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案例一 “你身上落了灰,我幫你拍拍” 59歲的楊英(化名)是阜南縣村民。 今年1月15日上午,臨泉縣某鄉鎮的秦某從銀行取錢出來后,被楊英盯上。在一家藥店附近的馬路邊,楊英上前與秦某搭訕,稱“你身上落了灰,我幫你拍拍”,在拍灰之時,將秦某上衣口袋內的875元現金盜走。 后來,秦某兒子發現錢不見了,詢問原因后,追過去將楊英抓獲。其中部分現金已被她花掉,只追回530余元。 經查,楊英曾因盜竊罪被臨泉、潁泉等地法院判刑。 臨泉法院審理認為,楊英構成盜竊罪,且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案發后追回部分贓物,可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提醒:陌生人搭訕、靠近,一定要小心,尤其是身上裝有大額現金時。 案例二 謊稱借手機,一去不復返 家住潁上縣的孫林(化名),1998年人。 2020年4月18日中午,在潁上縣半崗鎮某網吧,孫林以借用手機為名,將李某的手機拿走,又以出去有事為由,讓他在網吧等。結果,孫林將李某微信、QQ聯系方式刪除,拒接李某電話,拒還手機。 約一個小時后,孫林又以借用為由將朱某的手機拿走,后將朱某微信、QQ等聯系方式刪除。 經認定,李某手機價值2463元,朱某手機價值1078元。 2020年年底,孫林被潁上警方抓獲。經查,他曾因犯盜竊罪被潁上、上海市青浦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潁上法院審理認為,孫林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孫林屬累犯,應從重處罰;被抓獲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據此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提醒:現在人人都有手機,遇到有人借手機,一定不能讓對方離開自己的視線。 案例三 打工時偷偷配鑰匙,辭職后回店里盜竊 毛曉(化名)是名00后,阜南縣人。曾在太和縣一家餐廳打工的他,偷配了餐廳大門和辦公室鑰匙,后辭職。2020年10月19日凌晨,毛曉使用鑰匙打開大門進入餐廳,在收銀臺盜取現金1500元、軟中華香煙3盒、硬中華香煙3盒、粗支金皖煙8盒。隨后,他又進入辦公室,盜取現金4000余元、細支金皖香煙1條、粗支金皖18盒。 今年1月,毛曉被太和警方抓獲。案發后,毛曉主動退還被害人徐某7000元。 太和法院審理認為,毛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毛曉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已繳納)。 提醒:這種盜竊防不勝防,企業要加強對人員和相關財物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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