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的《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這份共7章29條的《行為規則》,主要內容可歸納為:規范平臺經營者收費行為,規范經營者補貼促銷行為,要求經營者不得哄抬價格等。 一直以來,免密支付和自動續費、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行為困擾消費者,這一次《行為規則》予以規范:規定經營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務,搭售保險、交通等服務或者商品,設置自動續期、自動扣款,應當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展示相關選項,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徑。 《行為規則》明確,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費偏好、消費習慣等信息,運用數據和算法、平臺規則等手段,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鼓勵平臺經營者建立價格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商品質量承諾和擔保制度。 據央視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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