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一次103元的網購糾紛,17歲高中生小王的網絡賬號、微信頭像甚至取件視頻被人一并曝光,還貼上了“白嫖”“偽造證據”的標簽。小王為此在校園里遭遇同學與老師的反復詢問,不堪其擾。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這起涉未成年人網絡購物引發的名譽權、隱私權糾紛案。 一次退貨,演變成“網暴” 2025年4月,小王在某平臺看中幾串手串,與賣家孫某某達成交易,支付貨款103元,并將學校地址作為收貨地。收到快遞后,他在校內拆封,發現商品與約定不符,便與孫某某溝通。令他沒想到的是,對方懷疑他偷換了貨物。 感到委屈的小王在平臺發起申訴。后經家長核實,問題實際是快遞運輸過程中破損所致。4月15日,快遞公司向小王作出賠償,小王隨即撤銷申訴并確認收貨。 本以為風波就此平息。然而兩天后,孫某某在未進一步核實的情況下,在多個網絡平臺發布信息,公開指責小王“白嫖”“偽造證據”,并公布了其網絡賬號、微信頭像及個人取件視頻。 提供這段帶有人像取件視頻的,正是小王取貨的快遞點運營方——上海某實業有限公司。 這些信息迅速在校園中傳播。小王因同學、老師的反復詢問,心理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將孫某某與快遞點運營方訴至浦東法院,要求賠償損失、賠禮道歉。 “一攬子”調解:賠償+道歉+公示 “未成年人因其心理承受能力較弱,社會評價環境對其成長影響深遠。”浦東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法官郭丹表示,當糾紛涉及未成年人時,各方均應秉持更加審慎、友善的態度。 為避免案件審理、宣判等環節對小王身心健康造成進一步影響,法官全力協調各方進行調解。 最終,雙方達成一攬子協議:孫某某向小王進行口頭及書面道歉,書面道歉聲明需在其發布過不當言論的網絡平臺上公示至少10日;孫某某賠償小王3000元;上海某實業有限公司賠償小王1000元;案件受理費由兩被告分擔。 據《上海法治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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