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先生的父親因肺炎一直在ICU病房治療,已經花了10多萬元,都是龍先生自己支付,現在難以為繼。龍先生有兩個姐姐,他跟二人多次協商,她們都拒絕出醫藥費。龍先生該如何索要醫藥費? 解答: 在父母生育多名子女的情況下,贍養父母是全部子女的共同義務,應由全部子女共同分擔。 《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根據該條規定,龍先生父親康復之后,老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法律途徑向兩個女兒進行主張,要求共同分擔已經支付的醫藥費。由于目前龍先生已經無法承擔父親繼續治療的費用,龍先生也可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兩個姐姐,要求她們作為贍養義務人對父親盡到贍養義務,承擔醫療費用。 據《法治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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