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每一個駕駛員都應當牢記。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幸,最終釀出禍端。近日,太和縣一男子就醉駕還逃逸,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當天,太和縣原墻鎮男子劉某在中午與朋友飲酒后,駕駛車輛在某路段與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劉某迅速駕車駛離現場。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往劉某家中。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劉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65mg/100ml。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提取血液樣本。經鑒定,劉某血液樣本中乙醇含量為112.7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記者昨日了解到,因劉某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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