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潁上法院南照人民法庭法官成功調解一起生豬代養糾紛案件。 2022年7月29日,原告某養殖有限公司潁上分公司與被告孫某簽訂了《養殖回收合同書》及《養殖回收結算方案》。合同約定,由原告作為甲方以記賬方式向被告提供豬苗、飼料、藥物、疫苗等,被告提供飼養場地、設施及勞動力;待生豬符合上市條件后,由原告負責銷售,銷售結束后,原告按《養殖回收結算方案》約定的價格支付被告生豬結算款。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合同約定向被告投苗并提供飼料、藥物等。經過一段時間飼養后,雙方經過盤點,被告存欄生豬數量為1317頭,均重為250斤以上,已達到上市條件。原告按合同約定通知被告將生豬送到指定地點進行銷售,但被告認為,原告給價偏低,且可能會拖欠養豬款,因此未將生豬送至原告指定地點。雙方多次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 南照人民法庭承辦法官在與原、被告溝通的過程中,得知生豬若發生病情,很可能大量死亡。法官與被告多次溝通,向其釋明法律,講明利害關系,被告同意配合養殖公司出售生豬750頭,后原、被告達成庭外和解。 目前,所有生豬得到妥善處置,被告也已順利拿到養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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