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疫情防控,潁東區檢察院立足本職,配合全區疫情防控要求,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前沿陣地”作用,及時介入一起涉疫違法案件,通過全面分析研判,日前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認定:2022年3月以來,蘭某、劉某夫妻二人多次駕駛冷鏈車往返上海、常州等地配送貨物。3月28日,二人未經報備即駕車從上海返回至潁上縣,行至高速公路出口時,被執勤交警告知需進行隔離管控。二人為逃避隔離管控遂駕車返回至潁上高速服務區。蘭某下車在服務區休息,劉某駕車繼續行駛尋找下高速機會。后蘭某通過聯系朋友在高速公路圍欄處接應,其趁夜間翻越圍欄乘朋友車輛前往潁東區新華辦事處新華街道,等待與劉某會合。期間,出入藥房買藥和餐飲公共場所。4月3日,二人均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潁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二人行動軌跡及時確定封控區5個、管控區2個。4月5日,在對隔離管控人員核酸檢測中,發現蘭某的密切接觸者宋某核酸呈陽性。 案發后,潁東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后,就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及下一步偵查方向提出了明確建議,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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