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劉女士反映:我買的房子交房兩年一直沒入住,請問這兩年的物業費能不能減免或者打折? 市房屋管理局回復:物業服務是針對整個物業管理區域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以及公共秩序的維護和服務,不會因為個別業主是否入住而停止。根據《民法典》第944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也就是說,物業費自房屋交付后由業主承擔,因此需要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國家、省、市對空置房物業費均沒有相關減免政策。 鑒于物業服務合同為民事合同,建議該網友與物業公司自行協商減免或者優惠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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