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阜陽市消保委獲悉,日前,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省消保委訴阜南縣某連鎖超市某分店銷售假冒白酒一案。這是阜陽市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了解,2020年3月9日,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阜南縣某連鎖超市某分店進行檢查,發現店內庫存有標明某酒廠生產的白酒130余箱,其內外包裝均未標注生產日期及批次。經調查和鑒定,該批白酒為假冒注冊商標產品,至被檢查發現時,已售出60余箱。10月12日,阜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超市作出了相應行政處罰。 此后,安徽省及阜陽市消保委深入研究相關情況,認為商家售假行為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決定對其提起訴訟,要求商家支付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3倍賠償金3.18萬元,并就售假行為在阜陽市公開發行的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該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并于2月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受安徽省消保委委托,阜陽市消保委相關負責同志作為原告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依法支持起訴。 阜陽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張艷秋介紹,以往,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常因消費金額較小、維權成本較高等原因放棄維權。而根據2014年3月15日起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次公益訴訟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經營者為其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并警醒廣大經營者要守法經營。 安徽藍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錢誠認為,本案具有給他人以警戒和保護社會消費秩序與消費安全的重要意義,有利于最大限度發揮公益訴訟辦理一案、教育一片之效果。 “這只是一個開始,今后我們在群體性消費事件中,會更多嘗試用公益訴訟的方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張艷秋介紹。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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