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動員會暨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會上獲悉,我市近日印發《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提出禁止燃放區域內做到零燃放。 劃定禁止燃放區域 阜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東至新華街道、袁寨鎮,西至程集鎮、中市街道,北至周棚街道茨淮新河南岸,南至王店鎮、袁集鎮所合圍區域。 阜城禁止燃燒大盤香的區域:東至插花鎮茨淮新河南岸、正午鎮、袁寨鎮,西至寧老莊鎮、西湖鎮、程集鎮、三塔集鎮,北至寧老莊鎮、周棚街道茨淮新河南岸、插花鎮茨淮新河南岸,南至三塔集鎮、王店鎮、袁集鎮所合圍區域。 各縣(市)依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劃定禁止區域,向社會公布。 確定禁止燃放目標 2022年度,禁止燃放區域內做到零燃放,春節、元宵節、清明節前后、農歷十月期間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加大源頭查堵力度 嚴格審查核發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許可證,禁止燃放區域內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銷售煙花爆竹的,根據《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由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批發企業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 嚴格審查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禁止燃放區域內不再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在禁止燃放區域、場所或者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違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規定的,根據《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五百元的罰款。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不舉報的,根據《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禁止燃燒大盤香的區域內,不得設置大盤香銷售網點,非法經營大盤香的,根據《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大盤香及違法所得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導致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的前提下,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活動,做到進小區、進家庭、進商戶、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市場、進樓宇、進網格,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并落實到具體行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及時曝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引發的火情及人員傷亡典型案例、查繳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案例等。加強對居民住宅區的宣傳,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對經營管理區域加強宣傳,通過在電梯、樓梯間、小區公告欄等處張貼宣傳畫、宣傳標語等方式逐門逐戶宣傳到位,確保戶戶知曉,全員發動等。同時,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城管執法部門(舉報電話12319)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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