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憑什么要管娘家的事?”近日,臨泉法院宋集法庭巡回開庭調解了一起侄女狀告叔叔的糾紛案,被告激動地說。 原告兩姐妹劉文、劉婷是被告劉武的侄女,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外嫁。2021年6月份,兩姐妹的父親去世。她們稱,叔叔在2017年未經其父親同意,且未征求她們的意見私自將父親承包土地上的11棵樹木砍伐,得5000元。她們認為,自己作為繼承人有權要求叔叔賠償損失。 多次索要賣樹錢,劉武一直拒絕返還,兩姐妹訴至法院。而劉武接到法院的傳票后非常惱火,認為原告作為“外嫁女”無權干預他們兄弟之間財產的處置。“這件事跟她倆就沒啥關系。” “這個案件看似很小,卻關系到家庭關系的和諧穩定。”承辦法官楊子全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后,決定到劉武所在的村委會開展巡回審判。考慮到雙方對抗情緒激動,開庭當天,楊子全巧借村兩委、鄉賢、雙方親屬及熱心群眾等,兼顧情理和法理,一起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劉武同意支付賠償款,雙方和解。 庭審結束后,楊子全進行了現場普法,告誡大家不能因陳舊的思想,認為女孩是“外嫁女”而侵犯她們應有的權益。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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