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裝修過程中,有些業主喜歡對房間進行改造,比如把陽臺改造成臥室,把衛生間改造成衣帽間等。這樣一來,自己方便了,卻留下一定隱患。一旦出現漏水等問題,到底如何追責?近日,法院宣判了兩起類似案例,一起來看看。 案例一: 把衛生間改成衣帽間,因樓上漏水受損 市民盧玉購買了阜城某小區2701室房屋,裝修之后一家人就住了進去。 2019年12月12日,盧玉回家發現,由于樓上漏水,自己家衣帽間的地板、衣物、家具、家電等受損。隨即向物業投訴。 經物業了解,原來樓上的2801戶業主余光近期裝修,主臥衛生間地漏在裝修后堵塞。當天,裝修公司保潔人員對地漏進行疏導,致使樓下下水管接頭處斷開,水流到盧玉家主臥衛生間。由于盧玉裝修時把主臥衛生間改成了衣帽間,造成損失。 盧玉委托評估公司對自家損失進行評估,結論為28701元,盧玉支付了鑒定費1000元。隨后,盧玉將樓上的業主余光告上法庭,請求判令余光維修管道、停止侵權,并賠償各項經濟損失28701元及鑒定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 法院審理認為,余光房屋漏水,致使盧玉財產受到損失,余光應當對管道進行維修,并賠償損失。但由于盧玉改變受損房間的使用功能,對損失的擴大也有一定的過錯,酌情考慮由余光承擔70%的損失,即20790.7元。對于盧玉主張的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于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宣判后,余光不服,提起上訴。市中院于近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案例二: 將陽臺改造成臥室,空調管道引入鄰居放的水 徐文一家住在界首市某小區501室,樓上的801室業主是范振。 2020年6月29日,范振發現北側露臺有大量積水,便通知裝修人員來查看。裝修人員用工具將露臺地漏蓋子起開,使積水通過地漏連接的北側水管向下流。恰巧,徐文家中北側房間中央空調冷凝水管與該管道相連,結果,積水通過空調口大量流入徐文家北側房間。 該房間圖紙上標注為娛樂室和北陽臺,但徐文裝修時將其改造成臥室。 經評估,徐文房屋受損部分價格為53022元,評估費3700元。隨后,他向法院起訴,要求范振賠償其經濟損失及評估費用。 法院審理認為,徐文與范振系上下樓鄰里關系,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徐文將房屋改建,致使北陽臺水管變成屋內水管,對造成的損失也有一定責任。考慮到本案的發生確實系范振家當天放水,但雙方系鄰居,應互諒互讓,綜合本案實際情況,范振賠償徐文18000元較為妥當。 據此,法院判決范振賠償徐文經濟損失18000元。范振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市中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說法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五)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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