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正式提交阜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 《阜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四條,包括總則、文明行為基本規范、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 在文明行為規范方面,《條例(草案)》著重就愛護公共環境衛生、維護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維護社區文明、文明旅游、維護鄉風文明、樹立文明家風、文明就醫、文明上網等9個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公共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區生活4個方面多發、易發、難以治理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出現的新問題予以回應,對綠色健康的文明生活方式予以倡導,對扶困濟困、見義勇為、無償獻血等更高道德層次的文明行為予以鼓勵。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亞麗表示:“下一步,條例草案還要經過有獎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論證、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表決和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等程序,預計可在明年年初正式頒布施行。”屆時,條例的出臺將更好地以法治力量守護文明阜陽建設,增強阜陽高質量發展的城市“內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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