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一女子出門旅游,乘坐高鐵被行李架上26寸行李箱砸到頭,要求行李箱主人賠付醫藥費無果。那么這起意外,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女子被行李箱砸到,索要600元賠償遭拒 據媒體報道,當事人章女士介紹,4月19日中午12:40左右,她與同行伙伴乘坐D3069列車從南京南站出發,乘車時有一名男子在其頭頂的行李架上放置了一個26寸行李箱,發車后箱子掉下來砸到了她。 章女士稱,當時只是砸腫了,她和行李箱主人被帶到餐車,被要求簽一份協調書,大致意思是要求行李箱主人賠償全部醫藥費。 據章女士稱,就醫過程中,行李箱主人杜先生支付了急診的20元掛號費和CT檢查費210元。醫院檢查結果出來后,杜先生提出賠她100元,此事就算了結。章女士沒有同意,其認為此事對她行程造成了影響。“我要求他賠償我600元交通費和藥費,但對方不同意。” 4月20日8點18分,她撥打了12306的投訴電話。10點左右列車長聯系她,“說可以把票退我,這400元是個人補償,補償后事情就處理結束了。” 她告訴記者,已收到了這400元“補償”。此外,還收到了19日她在合肥南站退掉被扣20%手續費的原票后,重新上車補票的費用。行李箱主人方面,“除了檢查(費),連句道歉都沒有,藥也沒有買給我,我覺得他的做法非常不合理。”章女士說。 箱子主人稱超過應承擔責任范圍 箱子主人杜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后他主動帶章女士去醫院檢查,并承擔了檢查費與來回打車費用。“600元這一數額,已經超過我應承擔責任的范圍。”他認為,自己沒有過錯。 “是我的箱子,但不是我在放箱子時掉下來砸到她,而是開車之后箱子自己掉下來砸到了她。從我放上去到箱子掉下來,中間隔了至少十幾分鐘,這么多人放箱子,碰來碰去的,我怎么知道到底是什么情況。” 杜先生稱:“我主動帶她去醫院檢查,把最重要、最緊急的生命安全問題解決了。”對于章女士索要600元賠償,杜先生表示:“我愿意給她一點精神損失或其他賠償,但她張口就要這么多,我肯定接受不了。” 關于雙方在列車人員面前簽的協調書,杜先生提到,當時協調書上寫“乘客擺放不當”,他對此并不認同,但因為后面有事,希望盡快解決這件事,于是簽了字。 12306:高鐵上方行李架只能存放小型行李 記者咨詢12306客服,工作人員表示高鐵上方行李架只能存放小型行李,如雙肩包、提包、20寸行李箱等,26寸行李箱屬于大件行李,建議存放在大件行李存放處,也就是車廂連接處。 工作人員還表示,高鐵因為線路問題可能發生搖晃,大件行李可能會掉落,所以乘客如果發現有大件行李被放置在上方行李架,可以聯系列車員進行調整。 湖北以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蔡巍表示,此次事件責任劃分,要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判定。按照高鐵行李存放標準,行李架更適合放置小型行李箱,26寸箱體偏大、擺放擁擠。 責任關鍵在于行李箱如何被放上行李架:若是乘客自行強行放置不合規行李,列車工作人員未及時制止,則乘客承擔主要責任,鐵路方承擔未盡到管理義務的次要補充責任;若鐵路工作人員默許甚至協助放置,則鐵路方需承擔主要責任。 律師指出,若行李符合尺寸、擺放穩妥,非人為擺放問題,因列車運行顛簸等特殊因素意外掉落,屬于意外事件,行李箱主人仍需承擔相應侵權賠償責任。警方認定本案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若想進一步維權、追索完整賠償,最終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綜合九派新聞、《現代快報》 |

歡迎關注阜陽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資訊,盡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