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子進景區不逛景點,卻跑去竹林里私挖竹筍,結果一腳踩空,鼻子被竹筍尖狠狠戳穿,血流不止……事后,他把景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6萬元。法院的判決,頗具警示意義。 案情回顧:挖筍被絆倒,竹筍直插鼻腔 2025年10月12日,重慶綦江的劉某某帶著家人買票進入某景區游玩,門票每張25元。 可沒想到,這一趟“親近自然”的旅程卻出了意外。劉某某在景區游玩時,突然想上洗手間,環顧四周沒找到,就直接離開游覽步道,鉆進了路邊的竹林。 看到竹林里長著不少新鮮竹筍,劉某某心動了——他彎腰私挖了一些,準備帶回家。就在他臨近步道、準備走出竹林的時候,腳下一個踉蹌,被地上凸起的竹筍絆倒,整個人面部朝下摔了下去!一根尖銳的竹筍,直接插進了他的鼻腔。 家人們見此情形急忙報警、叫救護車,景區工作人員也趕來幫忙。 劉某某被送到當地醫院急救,被診斷為鼻腔貫通傷、鼻中隔骨折、鼻竇骨折、鼻黏膜撕裂。劉某某總計住了9天院,醫療費花了26280.65元。 出院后,他認為景區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地面落葉堆積、竹筍根部裸露、沒有防護措施……于是把景區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3.6萬余元。 景區辯駁:他自己鉆竹林,憑什么怪我們? 景區在法庭上辯駁:劉某某并非在游覽步道上受傷,而是擅自脫離游線,進入非游覽區域采挖竹筍。 景區入口和沿途都設有游客須知,明確寫著“嚴禁在景區內采挖野菜、樹根、竹筍”。景區是自然景觀,不可能對每一根竹筍都裝護欄或貼警示。游客自己違反規定去挖筍,摔傷了只能自己負責。 法院判決:駁回劉某某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景區已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景區設有游覽步道,張貼了游客須知,明確禁止采挖竹筍。不能苛求景區對每一處自然景觀都裝護欄、貼警示。劉某某的受傷,完全是自身過錯導致。他作為成年人,擅自脫離正常游覽路線,進入非游覽區域采摘竹筍,違反了基本的文明旅游規范。這種行為造成的后果,與景區是否盡到安保義務沒有因果關系。劉某某受傷后,景區及時進行了救助,不存在延誤。法院據此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劉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60元,由劉某某本人承擔。 法官警示:游客是自身安全第一責任人 這一案件的判決,傳遞了一個非常清晰的信號: 景區并非“無限保險箱”。游客在正常游覽區域內,景區有義務保障安全;但如果自己跑出安全區、違規采挖、涉險,出了事,不能全怪景區。 成年人,理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據上海廣播電視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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