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謝你幫我要回工錢。以后我給別人干活時,一定想辦法留下證據,通過正規渠道維權。”近日,從河南來阜陽維權的原告劉某,在拿到被拖欠多年的6500元勞務費后,向潁東法院袁寨法庭庭長蘭夢夏連聲道謝。 為了討要欠薪 他從網上找“律師” 這起勞務合同糾紛源于2021年。當時,劉某經同鄉工友介紹,為被告蔣某承包的工程從事外墻粉刷。工程完工后,劉某多次向蔣某催要勞務費,蔣某以各種理由拖延支付。今年1月底,劉某將蔣某訴至潁東法院。 案件起訴后,調解員與蔣某取得聯系,但蔣某因被起訴感到氣憤,拒不認可欠付勞務費的事實,案件隨即排期開庭。 閱卷時,蘭夢夏發現,劉某僅提供兩張微信聊天記錄截圖作為證據,內容是蔣某發送的工地定位,缺乏認定欠付勞務費金額的關鍵證據。她向劉某釋法明理,告訴他負有舉證義務。劉某在電話中無奈地說:“我沒文化,也不懂法律,平時都是打電話要錢。我從網上找的‘律師’,根本沒告訴我起訴需要啥證據,只說一定能要回錢。” 原來,今年2月,劉某刷短視頻時看到一則廣告,對方自稱是律師,能幫他追回7000元勞務費。劉某添加對方微信后,按要求陸續支付了2300元“法律咨詢費”。劉某介紹,“網上律師”不時以調查信息、催要勞務費、寫立案材料等為由收費,但這筆錢并未換來預期結果。 蘭夢夏介紹,像劉某這樣的農民工,本可從戶口所在地申請法律援助,打官司由法律援助律師代理,無需花錢。但由于劉某輕信網上法律咨詢公司,對方雖提供了一些幫助,但效果有限,且此類公司資質及行為難以定性,劉某支付的2300元很難追回。 法官庭后調解 被告當場支付6500元 案件于近期開庭。當天,蘭夢夏與劉某均希望蔣某到庭,但多次打電話、發短信未獲回復,案件只得缺席審理。 庭審結束后,蘭夢夏看到劉某局促地站在法庭門口,決定再試一次:“咱們再聯系一下蔣某。既然他生氣是因為你起訴他,你給他發微信,說事情可以協商解決,協商好了你可以撤訴,看他回不回復。” 這一次,蔣某看到微信后接了電話。但劉某情緒激動,雙方又要吵起來。 蘭夢夏急忙接過手機,與蔣某耐心溝通,向他解釋農民工掙錢不易。蔣某最終松口,認可欠付勞務費的事實,但提出劉某施工存在瑕疵導致他被工地罰款,要求扣除相應費用。 經線上“背靠背”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蔣某當即向劉某一次性支付勞務費6500元。 農民工維權需注意三點 一些農民工在維權時,往往因缺乏法律知識或急于求成而陷入誤區,潁東法院提醒,在提供勞務及維權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 留存證據。在提供勞務時,務必保存好勞動合同、欠條、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工時記錄、現場照片等材料。這些證據是證明勞務關系和欠款金額的重要依據,也是法院審理案件的基礎。 通過正規渠道維權。遇到欠薪問題,應第一時間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切勿輕信網絡廣告或所謂“能人”的承諾。正規法律服務可通過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獲取,避免因輕信虛假宣傳而遭受二次損失。 警惕法律咨詢公司陷阱。近年來,一些法律咨詢公司以“能要回欠款”為誘餌,收取高額費用卻無法提供實質幫助。農民工朋友在選擇法律服務時,應核實對方是否具備律師執業資格或法律工作者資格,避免被“忽悠”而耽誤維權時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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