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0月23日從市委政法委獲悉,自2025年10月起,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在全市聯合開展為期一年的集中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依法嚴懲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部門發布的《關于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專項行動的通告》明確,凡在阜陽兩級法院立案執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民事調解書、仲裁裁決書、仲裁調解書、支付令、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調解書等)確定義務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應當主動到人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并履行義務,不得抗拒、逃避、規避或妨礙執行。否則,法院將依法采取罰款、拘留、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懲戒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稱,對拒不執行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涉民生案件判決、裁定的行為,因其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生存權益,社會危害性大,一旦構成犯罪,依法從重打擊。 案外人明知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與其通謀,協助實施隱藏、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論處。對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支持、鼓勵申請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 三部門呼吁,廣大群眾尤其是申請執行人要積極舉報違法犯罪人員并提供線索,支持和協助司法機關依法打擊“拒執”犯罪活動,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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