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保險公司在理賠服務時提供人傷墊付、共同委托鑒定、調解等便民舉措,但某些不法分子專門為事故傷者代理理賠,收取高額代理費,通過不法手段向保險公司索賠,這些人被稱為“人傷黃牛”。他們的存在侵害了保險事故當事人利益,擾亂了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 【真實案例】近日,韓某駕駛國元保險臨泉支公司標的車與唐某騎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唐某多處骨折。臨泉支公司與唐某協商,初步核定損失2.2萬元,待手續齊全后即可理賠。 此時,李某找到唐某稱可代辦保險理賠,能得到更多賠償。唐某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證、銀行卡等材料,簽署了代理協議。李某在唐某配合下偽造理賠材料,以傷者名義向臨泉支公司索賠。工作人員審核時發現理賠材料疑點眾多,多次溝通協商無果后,李某慫恿唐某進行訴訟,最終法院判決國元保險臨泉支公司按前期核定2.2萬元賠付。由于唐某和李某簽訂了代理協議,李某向唐某索要代理費,因未得到更多賠償,唐某拒絕支付。李某威脅若不支付代理費,則舉報其偽造部分理賠材料,最后唐某支付了5000元代理費。 【案例分析】案例中,唐某輕信李某承諾的高額理賠保險金,不僅未獲得額外賠償,還因簽訂代理協議,在威脅下支付了代理費,導致個人財產受損。同時,受害者若參與偽造理賠材料,情節嚴重的,甚至會被追究刑責。此外,“人傷黃牛”獲取受害者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信息,可能用于詐騙、非法買賣等,給受害者帶來長期隱患。 【案例啟示】發生保險事故后,消費者應通過正當合法程序進行索賠,不輕信代理索賠的虛假承諾,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損。消費者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輕易將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單證轉交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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