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一男子因厭煩鄰居喋喋不休,對其拳腳相加。最終,他因尋釁滋事被潁東警方行政拘留。 “警察同志,我被人打了!”當天下午2時許,潁東公安分局辛橋派出所接到市民岳某報警,稱其在樓下看人打牌時被鄰居王某打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場,隨即展開走訪調查工作。民警經調查得知,當天中午,王某與朋友飲酒后來到自家小區樓下,見幾個老年人在玩撲克牌,就在那看了一會兒。 此時,鄰居岳某也來了,時不時“指導一下”別人如何打牌,還稱自己認識許多人,都很有本事……王某看在眼里,怒在心里。岳某看眾人不怎么理會自己,更加大聲地嘮叨起來。王某頓時氣不打一處來,照著岳某頭部就是一拳,又用腳對著岳某屁股踢了幾下……后被人拉開。被打的岳某回過神后撥打電話報了警。 面對民警的詢問,王某如實供述了打人的事實。因王某尋釁滋事,6月23日潁東公安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 說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尋釁滋事的主要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結伙斗毆、追逐攔截他人、強拿硬要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等。行為破壞公共秩序,但尚未達到刑事犯罪程度。有上述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

歡迎關注阜陽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資訊,盡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