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出申請并提供證明材料

網友胡先生咨詢:請問遺囑公證有哪些形式?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阜南縣司法局回復: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并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若立有多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以最后訂立的遺囑為準。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立遺囑的當事人必須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申辦遺囑公證時,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等證件和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