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潁州區京九路街道辦事處岔路口村居民羅某兄弟姐妹五人,因母親的贍養問題發生糾紛,鬧到了村委會。村主任李席、潁州區檢察院駐岔路口村第一書記李宗臣對這起糾紛進行了調解。 86歲的張某育有五名子女,三男二女。如今,張某年老體弱,希望子女能夠承擔贍養義務,但五名子女對贍養事宜有爭議。 原來,老人的大兒子家庭經濟條件有限,要求大家共同承擔贍養義務;二兒子主張五個子女輪流照顧老人,母親養老金僅用于看病住院,其日常生活開銷由各自家庭承擔;三兒子患有精神疾病,無贍養能力;大女兒和二女兒認為自己家庭情況困難無贍養能力。 了解了他們各自的想法后,調解人員跟老人的子女分別進行了談話,并從法、理、情三方面入手,告知他們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接受了調解人員的釋理說法和多次調解,考慮到其他人家庭經濟條件有限,張某的二兒子自愿承擔贍養母親的義務,母親生病住院及相關費用由其承擔。對此,其余子女表示同意,并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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