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檻費”下降,退休職工基金年度支付限額上調 日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安徽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確門診“門檻費”最高降600元,退休職工基金年度支付限額上調1000元。 去年7月1日起,我省、我市同步執行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職工看門診可以報銷,直系親屬可用職工個人賬戶就醫購藥等。當時的規定是,一個自然年度內,職工在統籌區域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費用,起付標準800元;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5%,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50%;退休職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職職工5個百分點。并且,支付限額為2000元。 “門檻費”最高降600元 新的通知明確,門診就醫方面,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職工在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200元,二級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400元,年度累計最高400元。在職職工支付比例分別為60%、50%,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2000元。 退休職工基金年度支付 限額上調1000元 新通知規定,退休職工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支付限額方面享受傾斜保障。退休職工的一級、二級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分別為 70%、60%,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3000元。退休職工支付比例又高了5個百分點,支付限額上調1000元。 憑處方藥店購藥 按規定享受報銷待遇 藥店購藥方面,新通知明確,參保職工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在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保目錄內藥品的費用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執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待遇,報銷額度納入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管理,充分發揮藥店購藥便民、可及的作用。 異地就醫 雙向享受報銷待遇 異地就醫方面,新通知明確,辦理備案的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等長期在參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員,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本地門診就醫報銷待遇。已享受其他補充醫療保障報銷后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門診費用,按照參保地報銷政策予以補差報銷,合并報銷金額不超過當次門診就醫費用。 需要提醒的是,本通知自10月1日施行,此前已經享受原門診統籌保障待遇的,不再按新政策重新報銷待遇。另外,參保職工經門診統籌報銷后,個人負擔的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范圍。經門診慢特病報銷、“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報銷后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再納入普通門診統籌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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