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公安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聯合發布通告,決定分階段加強違規三輪四輪車管理。對通告發布前購買的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設置分階段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后,嚴禁駛入禁行區域。 通告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阜陽城區范圍內的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一律實施登記。從2024年1月1日起,未登記的車輛嚴禁在渦陽路(北京路至潁河)、沙河路(潁河至西湖大道),西湖大道(沙河路至阜南路),阜南路(西湖大道至泉河)、界首路(泉河至北京路),北京路(界首路至渦陽路)以及合圍區域內上道路通行和停放。從2025年1月1日起,未登記的車輛嚴禁在向陽路(潁東路至潁河)、京九路(潁河至淮河路),淮河路(京九路至南京路),南京路(淮河路至泉河),古泉路(泉河至潁河)、臨沂路(潁河至向陽路)以及合圍區域內上道路通行和停放。 管理部門會適時發布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禁限行等管理規定。過渡期內,上述車輛在允許通行的道路上路行駛時,有條件的在輔道(含非機動車道)內通行,未設置輔道的靠道路右側通行。對違反禁行等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過渡期內,郵政快遞、城市管理、農貿市場、建材市場等領域車輛,確需上道路通行的,要遵守相關通行規定,不受禁限行措施限制;過渡期結束后,要淘汰更新為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 據介紹,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是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車輛。通告明確,嚴禁在全市范圍內生產、銷售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一經發現由經信、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同時,請廣大市民不要購買不符合國家標準和登記條件的三輪四輪電動車。 |

歡迎關注阜陽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資訊,盡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