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泉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兩起盜竊案,都有點“特別”,還都有點警示意義…… 案例一 10天里,3次盜竊同一家洗浴中心 今年1月至2月,臨泉縣的陳某先后多次在臨泉縣某洗浴休閑中心及某湯泉浴池盜竊他人錢財,共計盜竊現金5400元。 其中,1月31日凌晨,他到某洗浴休閑中心,盜走馬某放在男更衣室柜子衣服內的3200元現金;2月8日凌晨,又來到某洗浴休閑中心,盜走張某放在男更衣室柜子衣服內的200元現金;2月9日凌晨,到某湯泉浴池,盜走王某放在男更衣室柜子衣服內的1700元左右現金;2月10日4時許,再次來到某洗浴休閑中心,盜走張某某放在男更衣室柜子衣服內的300元現金,被當場抓獲。 近日,臨泉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多次盜竊他人錢財,數額較大,行為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某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綜上,判決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追繳其違法所得5100元后退賠給各被害人。 提醒:洗浴中心是失竊的高發地,去洗浴,別帶大額現金、貴重物品,一定要警惕再警惕。 案例二 兩次到化肥廠偷電纜線,還被電倒 2021年6月8日晚,天津的肖某某伙同韋某(另案處理)駕駛車輛至臨泉縣某化肥廠東廠區。由肖某某在車上望風等待,韋某攜帶斷線鉗、壁紙刀至廠區西南角尿素電纜橋架處,使用壁紙刀割開電纜線外皮絕緣層。確認電纜線未通電后,韋某使用斷線鉗剪斷電纜線,將電纜線放入車輛后備箱盜走。 后二人駕駛車輛至臨泉縣某街道蔣某(另案處理)經營的廢品收購站,將竊得的電纜線按斤出售給蔣某,獲利約8000元。 時隔兩日,肖某某伙同韋某再次來到某化肥廠東廠區行竊。肖某某望風等待,韋某找到上次盜剪電纜線的缺口,未再次確認電纜線是否通電,誤剪正在使用的生產線路,韋某觸電后倒地。 等韋某緩過來后,和肖某某駕車逃離,將剪斷的電纜線、隨身攜帶的斷線鉗、工具包遺留在現場。此次盜剪電纜線的行為導致某化肥廠生產線路短路。 案發后,肖某某落網。 近日,臨泉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肖某某自愿認罪認罰,案發后退回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并酌情從輕處罰。另又查明,此案第一起盜竊罪事實中,被盜廢舊電纜線共421斤,經認定財物價值合計8083.20元。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肖某某將全部違法所得予以退賠。 綜上,判決肖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提醒:盜竊電纜線,不僅涉嫌盜竊罪,還極具危險,稍不注意就會觸電。此外,盜竊電纜線還可能造成大片區停電,影響生產、生活,涉嫌犯破壞電力設備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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