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養老產業為名吸收資金130多億元銷售虛假藏品詐騙2000多萬元…… 阜南縣鹿城鎮紅旗社區民警向老人們宣講防范非法集資、養老詐騙常識 潁州晚報記者 徐丹丹 攝 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養老詐騙的常見手段。今天,我們精選其中的4起,起底相關騙術,以案說法,再次提醒家中老人謹防上當。 曹某銘集資詐騙案 ——以投資養老產業為名集資詐騙 2012年底以來,曹某銘設立江蘇愛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簡稱“愛晚系”公司),未經依法批準,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進行藝術品投資等“老齡產業”為幌子,向老年人進行虛假宣傳,夸大經營規模、投資價值,并許諾給付年化收益率為8%—36%的高額回報。為了誘騙老年人參與投資,“愛晚系”公司集資團隊成員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如免費發放雞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養老群體參加公司活動,向老年人宣講老齡健康、老齡金融、老齡文化等公司六大老齡板塊,夸大宣傳養老產業前景、規模;使用極少數集資款設立根本不具備養老條件的養老社區、打造居家服務項目等,組織老年人參觀、試住;邀請影視明星廣告代言等。騙取信任后,“愛晚系”公司通過與其簽訂“居家服務合同”“藝術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資款。 至2018年4月,“愛晚系”公司累計向11萬余人吸收資金132.07億余元。曹某銘將集資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資參與人的本息,個人支配使用、揮霍消費等,少部分用于對外投資。因擔心資金鏈斷裂,大量轉移、隱匿資產,銷毀、掩藏證據后逃往國外。案發時,給集資參與人造成本金損失46.98億余元。 2019年11月2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曹某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曹某銘上訴,2020年6月12日,江蘇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提醒 社會公眾投資養老產業時,要根據公司企業經營狀況、宣傳項目是否真實存在、是否許諾回報或分紅、許諾的回報或分紅是否超出合理范圍、是否具有給付所承諾回報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資活動是否屬于吸收公眾存款、公開發行證券等公開募集資金行為甚至詐騙行為。 許某燕集資詐騙案 ——以親情關懷、溢價回購手段向老年人集資詐騙 2017年5月,許某燕冒用他人名義,注冊成立博某商貿有限公司,專門以“退休、有閑錢”的老年群體為對象,組織員工將低價購買的紀念幣、郵票等物品渲染成具有藝術價值、收藏價值的收藏品,誘騙老年群體購買并承諾一年后溢價20%回購。為騙取老年群體對公司的信任,許某燕等人采取了諸多包裝手段:一是租賃、裝修經營場所,統一員工著裝,并虛假宣傳“公司總部位于北京、全國連鎖經營,產品合法合規”,偽裝成正規經營的假象。二是頻繁組織公司員工到老年人經常聚集的小區、公園、菜市場等場所,以免費分發雞蛋、洗衣液等方式,配合虛假宣傳,獲取老年人關注并拉近關系。三是對有購買可能的老年人,組織公司員工幫助老人打掃衛生、照顧老伴、陪同聊天,甚至以認“干親”等騙取老年人信任。四是定期組織老年人參加公司的“拍賣會”“交易會”,導演“拍賣”“交易”公司收藏品的騙局,虛假宣傳“早投資早受益、多投資多受益”。為防止老年人的家人發現,許某燕等人在銷售時將所謂“收藏品”裝入黑色袋子密封,以“防光防潮”“影響回購”等理由叮囑老人不得打開。案發時,許某燕共非法吸收資金192萬余元,僅向部分老年人返還本金及收益18萬余元,未兌付本金173萬余元。 2021年3月22日,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許某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許某燕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提醒 謹防陌生人親情關懷陷阱,避免“關懷”變“傷害”。現代社會老年人與子女各自生活逐漸成為常態。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需要親情關懷、缺乏投資專業知識等特點,通過噓寒問暖、上門服務等方式發起“親情”攻勢,騙取老年人的信任,灌輸各種錯誤投資理財、健康養生等觀念,以實現騙取老年人財物的最終目的。對于這種虛假偽善的“親情關懷”,老年人要注意識別防范,不能輕易將養老錢托付他人。同時,為人子女,要更多地關心老年人的生活近況,勤聯系、多關注、善提醒。 葉某亞、紀某波等人詐騙案 ——假借中醫專家診療之名詐騙醫藥費 2020年11月起,葉某亞伙同紀某波、孟某坤、平某要、張某連等人,以其實際控制經營的上海參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名義開設艾灸館,在不具備中醫醫療機構資質的情況下,由未取得國家執業醫師資格的紀某波假冒中醫專家坐診為老年人看病。為精準詐騙,葉某亞等人以年齡、家庭經濟狀況、消費習慣等條件,對艾灸館經營過程中獲取的老年人信息進行篩選,選擇年齡大、家境殷實、曾有過大額消費記錄、子女不在身邊等特點的“病人”作為詐騙目標,并通過設計話術、反復電話聯系、安排上門接送等,將老年人騙至診所。然后,紀某波根據預先獲悉的老年人信息進行虛假“問診、把脈、開方”,葉某亞將普通中藥材制作的“中成藥”謊稱是含有名貴藥材,根據老年人的經濟條件和消費能力確定價格。至案發,共騙取9名老年人31.9萬元。公安機關立案后,贓款已發還各被害人。 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葉某亞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判處紀某波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五萬元;判處孟某坤等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提醒 開設中醫診所,以民間專家中醫診療為名針對老年人實施詐騙案件時有發生,不僅侵害老年人的財產安全,還可能危害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對這種詐騙手段的定性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檢察機關應當結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為方式、主觀目的等準確界定案件性質,準確區分詐騙罪與非法行醫罪等罪名。 許某橋、鮑某康等人詐騙案 ——銷售虛假藏品詐騙老年人 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許某橋注冊成立瀚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數個連鎖公司,招募鮑某康等員工組成詐騙犯罪集團,將從集散批發市場廉價批發的工藝品、字畫包裝成所謂的“藏品”,通過電話邀約、發放傳單、贈送小禮品等方式,引誘缺乏收藏品專業知識的老年人購買,并謊稱“藏品”具有數倍至數十倍的升值空間。許某橋等人謊稱升值后可以代為拍賣或者銷售,甚至表示公司可以兜底回購。為制造“藏品”稀缺交易活躍的假象打消購買者顧慮,許某橋等人組織員工向老年人展示虛假的“藏品”拍賣、銷售記錄,第三人求購、征集“藏品”函件、文件,已投資客戶收益表等,甚至編造部分藏品因屬于“一帶一路”政策鼓勵購買可享受財政補貼返還等信息,誘使老年人購買。當老年人要求代為拍賣、銷售時,許某橋等人又設置需進一步購買更多“藏品”等附加條件,在老年人無力購買時,引誘其以借款、信用卡消費、網絡貸款等方式繼續購買“藏品”。至案發,許某橋等人詐騙集團從160余名老年人處騙得2071萬余元。 2020年5月28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許某橋系首要分子,鮑某康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其余15名被告人系從犯,以詐騙罪判處許某橋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判處鮑某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判處其余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許某橋、鮑某康提出上訴。2020年8月8日,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提醒 利用“書畫收藏”“藝術品收藏”等名目針對老年人群體的詐騙,對老年人迷惑性強,不但擾亂文化市場秩序,還騙取眾多老年人的養老錢,社會危害性很大,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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